中國譯者翻譯英語作品,不管英語造詣有多深,也難以保證字字句句不出理解差錯。特別是像簡·奧斯丁這樣的大作家,作品中本來就有不少“陷阱”式的文字,譯者出現(xiàn)誤解誤譯也是很平常的事。即使不是很難的文字,翻譯或出版環(huán)節(jié)稍有疏忽,也有可能出現(xiàn)這樣那樣的失誤。因此,我修訂自己的譯文,首要的一項任務(wù),就是修正譯文中出現(xiàn)的誤解誤譯和疏漏之處。 略舉幾例!栋谅c偏見》開卷第一章末段總結(jié)貝內(nèi)特太太的個性特征時,說了這樣一句話:Her mind was less difficult to develop. mind是個很棘手的字眼,無論以前還是現(xiàn)在,在英漢詞典里都找不到恰當(dāng)?shù)淖g法,中國的譯者基本采取了“頭腦”和“性格”兩種譯法——我譯作“腦子”?墒牵疑罡羞@位太太的mind既不是“頭腦”問題,也不是“性格”問題,為此我心里糾結(jié)了多年。直至十多年前,我反復(fù)念叨下文這一句話:When she was discontented she fancied herself nervous(一碰到不稱心的時候,就自以為神經(jīng)架不。,頓時,我靈機(jī)一動,心里冒出了“心性”二字,當(dāng)即把這句話改譯為:“這位太太的心性就不那么難以捉摸了”,慶幸自己終于覓得了一個至當(dāng)不易的譯法。 第三卷第一章,伊麗莎白拒絕了達(dá)西的求婚之后,偶然來到達(dá)西的莊宅彭伯利大廈,面對絢麗的風(fēng)光,不由得感到:to be mistress of Pemberley might be something! (斜體為筆者所加,下同)我初譯為“在彭伯利當(dāng)個主婦也真夠美氣的!”。后經(jīng)考察,我發(fā)現(xiàn)“美氣”是漢語里的方言用法,意為“得意、高興”,可這并不是女主人公當(dāng)時的真實心態(tài),也不是原文something的真意。在英語口語中,something被解釋為grand,impressive(風(fēng)光、體面)。因此,后來我把這句話改為“在彭伯利當(dāng)個主婦也真夠風(fēng)光的”,不僅與原文意思正相吻合,而且從“欣賞”風(fēng)光到“感覺”風(fēng)光,微妙地展示了女主人公那聰穎活潑的心性。 第二卷第六章,作者描寫詹金森太太如何呵護(hù)德布爾小姐時,說了這樣一句話:Mrs. Jenkinson ... was entirely engaged in listening to what she said, and placing a screen in the proper direction before her eyes.德布爾小姐是個病病殃殃的貴家千金,詹金森老夫人是她的忠實“侍伴”,她擋在小姐前面,究竟是擋什么?中國譯者沒有體驗,很難想象。我譯作“擋在她面前,不讓別人看清她”,顯然有點牽強附會。這次看了企鵝版原著,才恍然大悟,原來是給她遮擋爐火。于是我把整句譯文改為:“詹金森太太……光顧著聽德布爾小姐說話,而且擋在她面前,不讓爐火烤著她!边@才是一個忠實仆人的真實寫照。 如果說我的初譯還有不少不盡如人意的地方,經(jīng)過四分之一個多世紀(jì)的反復(fù)鉆研、反復(fù)修訂,拙譯似乎發(fā)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不僅清除了盡量多的疏漏、誤譯之處,而且譯文總是力求與原文相契合,讀來更有“奧斯丁味兒”。
二、修訂過于自由的譯筆
二〇〇七年,我開始接觸德國學(xué)者本雅明的著名論文《譯者的任務(wù)》。作者提倡直譯法,特別主張再現(xiàn)原文的表意方式。我從多年的翻譯實踐體會到,發(fā)揮漢語的韌性和潛力,盡量模仿原文的表意方式,可能是最卓有成效的譯法,最能淋漓盡致地傳譯出原文的意蘊。但是我開始翻譯《傲慢與偏見》時,這個概念還沒在頭腦中扎根,致使有時遇到富有異國情調(diào)的表意方式,不是想方設(shè)法地加以再現(xiàn),而是打著翻譯“技巧”的幌子,采取了變通譯法,結(jié)果有時反而降低了譯文的“成色”。因此,后來做修訂的另一項內(nèi)容,是把一些過于自由的譯筆,還原成原文的表意方式。 例如第一卷第四章談到賓利先生有兩個姐妹,先說她們都是“很優(yōu)雅的女性”,隨即用了兩個雙否定詞not deficient in good humour when they were pleased, nor in the power of being agreeable where they chose it.在通常情況下,“雙否定”相當(dāng)于“一肯定”,因此,我將其譯作“高興起來也會談笑風(fēng)生,適意的時候還會討人喜歡”。但是,事后一琢磨,對于作者筆下的這兩位女性來說,“談笑風(fēng)生”和“討人喜歡”并非她們的主導(dǎo)性格特征,她們只是在有興致的時候,才能做出這樣的表現(xiàn),也就是說,作者的雙否定筆法隱含著對兩位淑女的貶責(zé)。于是,后來我將這句話修訂為“高興起來并非不會談笑風(fēng)生,適意的時候也不是不會討人喜歡”,取得了跟原文的異曲同工之妙。 第三卷第六章,女主人公的小妹莉迪亞跟著威克姆私奔,引起了全家人的恐慌,致使人人都在詆毀威克姆,而在三個月之前,威克姆had been almost an angel of light. an angel of light直譯是“光明天使”,我不敢這樣譯,唯恐引起讀者的誤解,便想“發(fā)揮譯語優(yōu)勢”,將之“意譯”成“三個月之前,威克姆幾乎被人們捧上了天”,但總覺得與作者的原意不相吻合。今年的最后一次修訂,我下決心解決這個問題,仔細(xì)查閱了這個英語成語的意思,原來此語并非指給世人帶來光明之人,而是指令人高興、招人喜愛之人——威克姆就是這樣一個和顏悅色、特別善于討好女性的男子。最后,我經(jīng)過權(quán)衡,終于將整句話改為:“三個月之前,威克姆簡直是個人見人愛的光明天使;三個月之后,仿佛全梅里頓的人都在詆毀他! 我相信,如今的讀者會更喜歡這樣的譯文,因為通過這樣的譯文,讀者可以更加充分地領(lǐng)略奧斯丁的風(fēng)采。
我的翻譯觀中還有一個重要內(nèi)容,就是“文化傳真”。這是我上世紀(jì)九十年代提出的一個概念,認(rèn)為翻譯不僅要考慮語言的差異,還要密切注視文化的差異。語言可以轉(zhuǎn)換,甚至可以“歸化”,文化特色和屬性卻不宜改變,特別不宜“歸化”,一定要真實地傳達(dá)出來。長年來,我一直把“文化失真”視為翻譯之大忌。在此,容我先舉一個不屬修訂范疇的例子。第二卷第十一章,達(dá)西向伊麗莎白求婚,遭到伊麗莎白的嚴(yán)詞拒絕,說達(dá)西是the last man in the world whom I could ever be prevailed on to marry.我記得王科一先生是這樣翻譯的:“哪怕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愿意嫁給你。”乍一看,我很贊賞這句話,可仔細(xì)一想,覺得不對勁,在西方社會,“死”是一個禁忌語,有身份、有素養(yǎng)的人是講不出口的,這句話嚴(yán)重?fù)p害了女主人公的形象。后來出版社再版王譯本時,修訂了譯者的原來譯法,去掉了原文中所沒有的“男人死光”一說,但改譯得過于生硬拗口,完全失去了原著的氣勢。我將之譯為:“哪怕我一輩子找不到男人,也休想讓我嫁給你!奔雀囊馓N契合,又不失原文的氣勢。 飲食是文化的一個重要因素。第一卷第二十一章,貝內(nèi)特太太表示,要用two full courses招待未來的女婿。中國的譯者因為不了解英國的飲食風(fēng)俗,基本按照漢語的風(fēng)俗來翻譯,將two full courses譯作“兩道大菜”“兩道正菜”等——我用的是前者。今年看了企鵝版讀本,我才醒悟過來,原來two full courses系指兩道齊全的套菜——在英國,一道全菜有一盤主菜,一兩盤副菜,再加上若干配菜。所以,我這次改成“全菜”可以說解決了“文化傳真”的問題。 我在翻譯奧斯丁的其他幾部小說中,多次遇到damn等禁忌語,有幾次根據(jù)英漢詞典的釋義譯成了“媽的”,后來研究了中西的禁忌語差異,意識到英國人從不用“媽的”來罵人,“媽的”純屬中國人的“國罵”,我便改成了“該死”“見鬼”等西方詛咒語——奧斯丁往往將damn寫成d--,我則寫成相應(yīng)的“該×”“見×”,并加上必要的腳注。 說到這里,我要特別提到我的一處修訂。第三卷第十四章,不可一世的德布爾夫人跑來恐嚇女主人公,走進(jìn)了貝內(nèi)特府上的“餐廳”。我當(dāng)初依據(jù)牛津版翻譯,接受了該版本編者的意見,認(rèn)為作者寫的“餐廳”是“疏忽”,便改為“起居室”,并加一腳注。這次參照企鵝版修訂,發(fā)現(xiàn)企鵝版依然用的是“餐廳”,作者沒有“疏忽”。我立即糾正了自己的錯誤,還奧斯丁一個“清白”。我如釋重負(fù),原來《傲慢與偏見》一直是完美無瑕。 讀者可能會問:我還會繼續(xù)修訂《傲慢與偏見》嗎?我不敢擔(dān)保拙譯今后將一字不易,但是鑒于第八次修訂基本上解決了所存的遺留問題,我決定對《傲慢與偏見》的修訂到此為止,讓拙譯定格在這第八次的修訂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