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全面系統(tǒng)地介紹和闡述了知識產權法的相關理論和實踐。此次修訂,將根據(jù)最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的內容進行相應的調整。
郭禾,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知識產權教研室副主任,主要從事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
第一編 導 論
第一章 知識產權概述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的概念
第二節(jié) 知識產權法概述
第三節(jié)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國際條約
第二編 著作權法
第二章 著作權法概述
第一節(jié) 著作權和著作權法的概念
第二節(jié) 著作權制度的起源與發(fā)展
第三章 作品
第一節(jié) 作品的概念
第二節(jié) 作品的種類
第三節(jié) 不受保護的對象
第四章 著作權的內容、取得和消滅
第一節(jié) 著作人身權
第二節(jié) 著作財產權
第三節(jié) 著作權的取得
第四節(jié) 著作權保護期
第五章 著作權的主體和歸屬
第一節(jié) 著作權的主體
第二節(jié) 著作權歸屬
第六章 鄰接權
第一節(jié) 鄰接權概述
第二節(jié) 鄰接權的內容
第七章 著作權的利用
第一節(jié) 著作權的許可使用
第二節(jié) 著作權的轉讓
第三節(jié) 著作權的繼承
第四節(jié) 著作權的其他利用
第五節(jié) 違反著作權合同的民事責任
第六節(jié) 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八章 著作權的限制
第一節(jié) 合理使用
第二節(jié) 法定許可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一節(jié) 侵害著作權的民事責任
第二節(jié) 侵害著作權的行政責任
第三節(jié) 侵害著作權的犯罪及法律責任
第三編 專利法
第十章 專利的種類
第一節(jié) 專利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發(fā)明
第三節(jié) 實用新型
第四節(jié) 外觀設計
第十一章 專利法律關系的主體
第一節(jié) 有權取得專利權的主體
第二節(jié) 專利權的歸屬
第十二章 專利權產生的實質條件
第一節(jié) 專利權產生的消極條件
第二節(jié) 專利權產生的積極條件
第十三章 專利產生的程序
第一節(jié) 專利申請
第二節(jié) 專利審查
第十四章 專利權
第一節(jié) 專利權人的權利
第二節(jié) 專利權人的義務
第三節(jié) 專利權的限制
第十五章 專利權的保護
第一節(jié) 專利侵權的判斷
第二節(jié) 侵犯專利權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jié) 專利糾紛的解決
第四編 商標法
第十六章 商標概述
第一節(jié) 商標
第二節(jié) 商標法的歷史與現(xiàn)狀
第三節(jié) 商標法與其他知識產權法的關系
第十七章 商標法中的有關主體
第一節(jié) 商標權人
第二節(jié) 商標行政管理機構
第十八章 商標的種類
第一節(jié) 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立體商標、聲音商標和組合商標
第二節(jié) 產品商標與服務商標
第三節(jié)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和等級商標
第四節(jié) 聯(lián)合商標與防御商標
第十九章 商標權
第一節(jié) 商標權的產生方式
第二節(jié) 商標注冊條件
第三節(jié) 商標權的內容
第二十章 商標注冊、續(xù)展與無效
第一節(jié) 商標注冊的程序
第二節(jié) 商標權的續(xù)展與商標變更
第三節(jié) 商標無效宣告程序
第二十一章 商標權的保護
第一節(jié) 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第二節(jié) 馳名商標的認定與法律保護
第三節(jié) 侵權糾紛的解決
第五編 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十二章 反不正當競爭法概述
第一節(jié) 不正當競爭行為概述
第二節(jié) 反不正當競爭法在知識產權法中的地位
第二十三章 仿冒混淆行為
第一節(jié) 混淆行為概述
第二節(jié) 仿冒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行為
第三節(jié) 仿冒有一定影響的企業(yè)名稱或者姓名及其他混淆行為
第四節(jié) 仿冒混淆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章 侵犯商業(yè)秘密的行為
第一節(jié) 商業(yè)秘密與商業(yè)秘密保護
第二節(jié) 侵犯商業(yè)秘密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章 商業(yè)詆毀行為
第一節(jié) 商業(yè)詆毀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jié) 商業(yè)詆毀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章 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一節(jié) 互聯(lián)網不正當競爭行為概述
第二節(jié) 互聯(lián)網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一、知識產權的定義
據(jù)有關文獻記載,“知識產權”作為一個名詞提出,到現(xiàn)在只有300多年的歷史;而將其作為法學領域的學術概念或者法律規(guī)范中的法律概念的時間則更為短暫;直接賦予其現(xiàn)在的含義大約只有100年。相對于已有數(shù)千年歷史的民商法中的物權、債權等基本概念,知識產權這一概念的歷史僅僅是彈指瞬間。正是由于其歷史短暫,從而導致知識產權無論是在學術理論的研究上,還是在立法、司法實踐的運用中都存在許多不甚嚴謹,甚至不正確的情形。
關于知識產權的定義,國內外學術界均存在各種不同看法。就國內而言,具有代表性
的觀點大體上有下列幾種:
(1)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創(chuàng)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2)知識產權是智力成果專有權和工商業(yè)標記專有權的統(tǒng)稱。
(3)知識產權是智力成果的創(chuàng)造人和工商業(yè)標記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統(tǒng)稱。
(4)知識產權是一種人們就其創(chuàng)造的非物質財產———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譽所依法享有的權利。
如何概括知識產權的內涵,學術界可謂“見仁見智”。事實上,知識產權一詞的含義也隨著時間在不斷變化。國際著名知識產權學者、英國劍橋大學教授科尼什(Cornish)指出:“知識產權一詞過去很少用來描述商標以及類似的市場經營手段;但現(xiàn)在這已為國際社會所接受!薄鞍丛缙诖箨懛ǖ挠梅,知識產權是針對作者作品保護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