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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2021年1月
地方黨組織選舉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是加強黨的政治建設、黨內民主建設的重要途徑。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tǒng)一領導,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tǒng)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發(fā)揮黨委統(tǒng)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領導作用,確保正確政治方向。要堅持發(fā)揚黨內民主,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擴大和完善有序有效參與,尊重和保障黨員、代表的民主權利,積極創(chuàng)造有利于選舉人真實表達意愿的環(huán)境和條件,確保黨員和代表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與貫徹執(zhí)行黨的主張有機統(tǒng)一的前提下充分行使民主權利。要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參加地方黨組織選舉,在嚴肅的黨內政治生活中經受政治歷練和黨性錘煉,不斷增強黨的意識、政治意識、規(guī)矩意識。
抓好地方黨組織選舉,是各級黨委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方面。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要抓好宣傳解讀和學習培訓,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條例》,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學習,帶頭研究,帶頭執(zhí)行。要加強督促指導和監(jiān)督問責,確保《條例》各項規(guī)定和工作要求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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