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采用長、短兩種普查表。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由全部住戶(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普查長表包括所有短表項目和人口的經濟活動、婚姻生育和住房等情況的項目,在全部住戶中抽取10%的戶(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本資料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部人口數(shù)據(jù),主要反映人口的基本狀況,分為八卷,共196張表;第二部分是普查長表數(shù)據(jù),主要反映人口的各種結構情況,分為九卷,共218張表;第三部分是附錄,主要是普查的有關規(guī)定和技術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