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定 價:168 元
當前圖書已被 1 所學校薦購過!
查看明細
- 作者:[葡]曼努埃爾·德·安德拉德(Manuel,de,Andrade)
- 出版時間:2025/5/1
- ISBN:9787522846828
- 出 版 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55.2
- 頁碼:
- 紙張:純質紙
- 版次:
- 開本:16開

《法律關系總論》在葡萄牙法學家曼努埃爾·德·安德拉德一眾著作中最為突出,被譽為葡萄牙現(xiàn)代民法學奠基之作,是現(xiàn)行《葡萄牙民法典》制定時的重要理論依據(jù)。
曼努埃爾·德·安德拉德,全名Manuel Augusto Domingues de Andrade(曼努埃爾·奧古斯都·多明格斯·德·安德拉德)。常被稱為Manuel Andrade,又簡稱M. Andrade。他被公認為葡萄牙史上最偉大的法學家之一,也是20世紀葡萄牙民法學轉向和革新的重要推手,對葡萄牙民法學的發(fā)展影響極深!
第三部分 法律事實總論(尤其法律行為總論)第一編 法律事實概說第一章 概念與分類53.法律事實的概念54.法律事實的分類·Ⅰ)以有否意思介入及意思與所生法律效果之間的關系為標準觀之·Ⅱ)以其他標準觀之第二章 權利的取得、變更與消滅55.概述56.權利取得的概念與類型·權利的取得與創(chuàng)設·原始取得與傳來取得·傳來取得的形態(tài):移轉性傳來取得與創(chuàng)設性傳來取得·所謂的返還性傳來取得·傳來取得與繼受·傳來取得與權利移轉57.原始取得與傳來取得的區(qū)分意義58.權利的變更·概念·種類59.權利的消滅·概念·種類第二編 法律行為第一分編 概念、元素與分類第一章法律行為的概念與元素60.法律行為的概念61.法律行為的重要性62.在法律行為上行為人的意思與法律所決定的法律效果之間的關系·法律行為與純粹情誼行為·法律行為與單純協(xié)議63.法律行為的元素·Ⅰ)要素·Ⅱ)常素·Ⅲ)偶素第二章 法律行為的各種分類64.概述65.單方法律行為與雙方法律行為(合同)·區(qū)分標準·其他獨立的法律行為類型·單方法律行為與雙方法律行為(合同)概說·次分類66.生前法律行為與死因法律行為·區(qū)分標準·為結婚而作的死因贈與的定性·婚約人向第三人所作的處分的定性67.諾成法律行為與要式或稱莊嚴法律行為·區(qū)分標準·所謂的要物法律行為68.債權法律行為、物權法律行為、親屬法律行為與繼承法律行為·財產(chǎn)性法律行為與人身性法律行為·區(qū)分標準·區(qū)分意義69.有償法律行為與無償法律行為·區(qū)分標準·無償合同與有償合同之分和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之分的比較·有償合同的類型:實定合同與射幸合同·所謂的提成法律行為70.純粹管理法律行為與處分法律行為·區(qū)分意義·提及他人財物管理權力或自身與他人財物管理權力的法律規(guī)定的非盡數(shù)列舉·純粹管理行為的概念·處分行為的概念·處分法律行為與轉讓法律行為的區(qū)別·如何實施有利于被管理財產(chǎn)的處分行為71.財產(chǎn)處分與財產(chǎn)給予·財產(chǎn)處分·財產(chǎn)給予第二分編 法律行為的要素第一章 法律行為能力72.概念與類型73.法律行為上的無權利能力的界定74.法律行為上的無行為能力的界定·總說75.無行為能力·列舉·無行為能力所為確保的利益76.未成年人的無能力·范圍·持續(xù)期·如何彌補未成年人的無能力77.精神錯亂者的無能力·緒說78.作為無能力原因的精神錯亂的概念79.如何彌補因精神錯亂使然的禁治產(chǎn)人的無能力80.由精神錯亂者實施的行為的價值·Ⅰ)在宣告禁治產(chǎn)之后實施的行為·Ⅱ)在宣告禁治產(chǎn)之前,但在提起禁治產(chǎn)訴訟及此事以法定方式公示之后,所實施的行為·Ⅲ)在聲請禁治產(chǎn)及此事以法定方式公示之前實施的行為81.精神錯亂者的無能力何時終止82.聾啞人的無能力·無能力的原因與范圍·無能力的司法核實與確定(禁治產(chǎn))·無能力的彌補方法·無能力何時終止·由聾啞人實施的行為的價值83.揮霍者的無能力·無能力何時發(fā)生·無能力的范圍·無能力的司法核實與確定(禁治產(chǎn))·無能力的彌補方法·由揮霍者實施的行為的價值·揮霍者的無能力何時結束84.配偶的無能力·無能力的范圍:Ⅰ)丈夫的無能力·Ⅱ)妻子的無能力·如何彌補配偶的無能力85.偶然無能力86.由無能力人不當實施的法律行為的價值·Ⅰ)無權利能力的情形·Ⅱ)無行為能力的情形87.破產(chǎn)人與民事無償還能力人·破產(chǎn)的概念·民事無償還能力的概念·從作出法律行為的可能性的角度看破產(chǎn)人與無償還能力人的狀況·由破產(chǎn)人或無償還能力人所作的法律行為的價值88.能力、可處分性與正當性第二章 意思表示第一節(jié) 概論89.意思表示之作為法律行為要素90.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的概念91.狹義的意思表示或者說法律行為,以及單純的意思執(zhí)行或實行或者說意思型法律行為·區(qū)分概述·區(qū)分意義92.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的構成元素·Ⅰ)本義的表示(外在元素)·Ⅱ)意思(內(nèi)在元素)·它所分解出來的諸項次元素·兩項元素不一致的可能性·外在元素的首要性93.明示意思表示與默示意思表示·概說·區(qū)分標準94.作為意思表示方法的沉默的價值95.推定意思表示·擬制意思表示96.申明與保留97.意思表示所須遵從的手續(xù)·法律行為形式的概念及其在葡萄牙法上的態(tài)樣98.法律行為形式主義的優(yōu)點與不便99.實質性手續(xù)與純證明性手續(xù)·區(qū)分標準·證明性手續(xù)不被遵從的彌補方法·葡萄牙法是否承認此區(qū)分第二節(jié) 意思與表示不一致1.問題概說100.意思與表示不一致的可能101.意思與表示不一致所可能呈現(xiàn)的形態(tài)102.從立法論的角度考察意思與表示不一致的問題·Ⅰ)問題所在·Ⅱ)所牽涉的利益103.從立法論的角度考察意思與表示不一致的問題(續(xù))·Ⅲ)旨在解決這個問題的諸理論104.從立法論的角度考察意思與表示不一致的問題(續(xù))·Ⅳ)諸理論評析105.從實定法的角度考察意思與表示不一致的問題·Ⅰ)總的立場·Ⅱ)若干限制106.后續(xù)內(nèi)容的說明2.虛偽107.概念108.諸項元素109.虛偽制度在實務上的重要性110.虛偽所可能呈現(xiàn)的形態(tài)111.虛偽與若干類似概念的比較·Ⅰ)虛偽與所謂的信托法律行為·Ⅱ)虛偽與所謂的間接法律行為·Ⅲ)虛偽與法律規(guī)避112.絕對虛偽的效果113.相對虛偽的各種形態(tài)114.相對虛偽的效果·一般處理方案·旨在損害國庫的法律行為性質虛偽·就要式法律行為而言相對虛偽的效果115.虛偽人自己對虛偽的主張是否受有限制116.關于虛偽與第三人的概述117.因虛偽法律行為無效而得益的第三人主張?zhí)搨?middot;Ⅰ)特留份繼承人·Ⅱ)國庫·Ⅲ)債權人·Ⅳ)優(yōu)先權人118.向因虛偽法律行為有效而得益的第三人主張?zhí)搨?19.因虛偽法律行為無效而得益的第三人與因其有效而得益的第三人之間的利益沖突120.虛偽的證明·一般處理方案·該處理方案有否限制3.其他各種故意不一致121.真意保留·概念·真意保留作為法律行為獨立瑕疵的實際可能性·類型·效果122.非認真之表示(為了開玩笑、教學、戲劇而作者)·概念·類型·效果4.非故意不一致123.絕對脅迫124.表示錯誤·概念·類型·效果125.表示傳達錯誤第三節(jié) 意思瑕疵1.概述126.意思瑕疵·概念·意思瑕疵與同意瑕疵127.葡萄牙法一般性地賦予獨立意義的諸種意思瑕疵128.葡萄牙法在非常個別的情形下賦予自身意義的諸種意思瑕疵·Ⅰ)重大損失·Ⅱ)導致合同可予取消的物之瑕疵129.意思瑕疵所致無效的定性2.作為意思瑕疵的錯誤130.概念131.相較于其他概念132.類型133.瑕疵錯誤具有作為無效事由這種法律意義的一般條件·Ⅰ)重要性·Ⅱ)真正性·Ⅲ)可諒性134.瑕疵錯誤具有作為無效事由這種法律意義的特別條件·Ⅰ)原因錯誤·Ⅱ)客體錯誤·Ⅲ)人身錯誤·Ⅳ)法律行為性質錯誤·Ⅴ)普遍共通錯誤·Ⅵ)計算錯誤或書寫錯誤3.欺詐135.概念136.類型137.欺詐具有作為無效事由這種法律意義的條件·Ⅰ)他方締約人的欺詐·Ⅱ)第三人的欺詐138.欺詐引致無效的法理依據(jù)139.欺詐具有法律意義的條件與錯誤具有法律意義的條件的比較·區(qū)分實益140.欺詐不具自身意義的法律行為4.脅迫141.概念142.類型143.脅迫具有作為無效事由這種法律意義的條件·Ⅰ)由他方締約人實行的脅迫·Ⅱ)由第三人實行的脅迫144.脅迫與單純敬畏5.在困厄狀態(tài)下實施的法律行為145.概念146.類型147.困厄狀態(tài)與脅迫的比較148.在困厄狀態(tài)下實施的法律行為的價值·Ⅰ)一般原則·Ⅱ)若干限制第四節(jié) 法律行為的代理149.概念150.種類151.用處152.代理與若干類似機制的比較153.代理的可接受性154.代理的諸項前提155.代理的基礎第五節(jié) 法律行為的解釋與填補1.解釋156.概說·問題所在·法律行為的解釋活動與解釋理論·法律行為解釋與法律解釋·解釋問題與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問題157.各種可能的立場158.本書立場·Ⅰ)一般處理方案·Ⅱ)各種例外2.填補159.概念160.相較于法律行為解釋問題、相較于法律填補問題161.如何進行法律行為的填補第三章 可能的客體162.法律行為客體的概念163.法律行為客體的法定要求概說·法律行為客體的物理上可能與法律上可能164.法律行為客體法律上不能的各種可能形態(tài)·本義的法律上不能與單純的不法·違反法律所致的不法與違反道德所致的不法165.法律行為客體的物理上可能·要件166.法律行為客體的本義的法律上可能·要件167.法律行為客體的適法性·Ⅰ)合乎法律168.違反法律的法律行為與規(guī)避法律的法律行為169.法律行為客體的適法性·Ⅱ)合乎道德170.動機的不法性對法律行為有效性的影響·概述171.動機的不法性對法律行為有效性的影響限度·Ⅰ)原因理論·Ⅱ)德國《民法典》的處理方案·Ⅲ)本書立場172.法律行為客體或內(nèi)容不法(違反法律或違反道德)的各種典型可能形態(tài)173.法律行為客體物理上或法律上不能的后果·一般原則·各種例外第三分編 法律行為的偶素(一般性典型附屬條款)第一章 條件174.討論范圍175.條件訂定的概念、性質與重要性176.所謂的不真正條件·概述·各種不真正條件177.條件的可附加性·一般原則·各種例外·在不可附條件法律行為上所附加的條件的價值178.條件的分類·Ⅰ)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Ⅱ)偶成條件、隨意條件與混合條件·Ⅲ)可能條件與不能條件·所謂的不法條件·Ⅳ)積極條件與消極條件·Ⅴ)困惑條件與非困惑條件179.條件的成就與不成就·一般處理方案·各種例外180.停止條件的各種效果·緒論·Ⅰ)條件成否未定法律行為的效果·Ⅱ)條件既成法律行為的效果·Ⅲ)條件落空法律行為的效果181.解除條件的各種效果·緒論·Ⅰ)條件成否未定時·Ⅱ)條件成就時·Ⅲ)條件不成就時第二章 期限182.概念183.形態(tài)·Ⅰ)始期、停止期限或稱延緩期限(dies a quo或dies ex quo,自此起計的期日),以及終期、解除期限或稱終了期限(dies ad quem,到此為止的期日)·Ⅱ)肯定期限與不肯定期限·Ⅲ)明示期限與默示期限184.期限的可附加性·一般規(guī)則·不容附加這種條款的法律行為(不可附期限法律行為)·在不可附期限法律行為上附加期限的后果185.期限的效果第三章 負擔186.概念187.負擔與若干類似概念的比較188.負擔的種類189.不能或不法負擔的價值·Ⅰ)附有財產(chǎn)性負擔的贈與·Ⅱ)附有純精神層面價值負擔的贈與·Ⅲ)遺囑190.負擔的不履行·緒說·Ⅰ)贈與·Ⅱ)遺囑第四章 預設191.概念192.預設不成就的后果·緒說·WINDSCHEID的理論·本書立場193.預設與法律行為基礎第四分編 法律行為的不生效力與無效194.法律行為不生效力·概念·不生效力與無效·廣義不生效力與狹義不生效力195.狹義不生效力的形態(tài)196.法律行為無效·概念·相較于其他概念197.法律行為無效的可能形態(tài):絕對無效與相對無效·區(qū)分要旨·混合型無效的可能性198.絕對無效的制度199.相對無效的制度200.絕對無效與相對無效的共通點·參照與概述201.法律行為無效宣告或法律行為撤銷的效果202.部分無效·法律行為減縮的問題203.法律行為的轉換·概念·轉換要件·轉換與若干類似概念第三編 時間對法律關系的影響第一章 概述204.時間對法律關系的影響·可能形態(tài)·可能淵源·在此事宜上定出時間的方法205.時間的計算第二章 消滅時效206.概念·消滅時效與取得時效的區(qū)分·消滅時效制度的設立依據(jù)207.消滅時效的客體·原則·各種例外208.消滅時效的起算·各種阻礙消滅時效進行的原因209.各種消滅時效期間210.消滅時效的效果·消滅時效如何起作用211.消滅時效的不可放棄212.消滅時效的中止·概念·原因·分類與列舉213.消滅時效的中斷·概念·原因·分類與列舉214.失效·概念·失效制度的設立依據(jù)·失效與消滅時效的區(qū)別215.失效的法律制度譯后記葡萄牙法律經(jīng)典譯叢已出書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