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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控辯協(xié)商機制比較研究
本書圍繞中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美國辯訴交易制度的比較進行研究,作者主張這兩個制度并非是同-層面上的概念,但相互具有借鑒價值。進而提出在中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及控辯協(xié)商機制的適用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的問題,需要不斷地總結經驗和予以完善,盡可能地發(fā)揮控辯協(xié)商機制的正向功能,減少弊端,并進一步拓展控辯協(xié)商機制的適用空間,使其在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綜上,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答辯交易制度中,真正最具有對應性的,實際上是控辯協(xié)商機制,只不過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控辯協(xié)商的目的是為了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在答辯交易制度中,控辯協(xié)商的目的是為了促使被告人作出認罪答辯。因此,為了使得比較研究的內容更加集中并避免由于概念不對應所產生的誤解,本書最終將比較對象界定為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認罪答辯制度中控辯協(xié)商機制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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