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理論本身就是政治的一部分 縱觀人類跌宕的內心世界,正視今日之我的真實處境,憧憬政治共同體的無限可能 政治思想史的杰出之作,暢銷數十載,歷三次修訂,鄧正來經典新譯 躁動的政治傳統中,廣博完整的梳理,審慎精準的解讀
第十八章 馬基雅維利
宗教大會派(the conciliar party)企圖把中世紀憲政主義的原則和實踐帶進教會的努力失敗了;而這一失敗也預示著在一代人或兩代人以后代議制機構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普遍式微。15 世紀中葉,教皇專制主義(papalabsolutism)得到了復興,而且考慮到教皇職權在過去一個多世紀中所受到的打擊和削弱,其復興的速度之快也是令人驚訝的;而與此同時,王權也幾乎在西歐的各個地區(qū)都得到了巨大的強化。在所有的王國中,王權都在不斷膨脹,而與之對抗的各種制度安排(不論是貴族制度、議會制度、自由城市制度還是僧侶階層)則相應地被削弱了;與此同時,中世紀的代議制度也已無可挽回地在幾乎各個地區(qū)都衰落了。只有在英國,都鐸王朝因實行專制統治時間相對較短而使得議會制的歷史延續(xù)了下來。政府以及關于政府的思想都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此前一直分散掌握在封建領主和各種法人社團手中的政治權力,也很快集中到了國王的手中。國王在當時成了日益增長的民族統一訴求的主要受益者。在過去,只有受到羅馬帝國法律影響的少數法律人和教皇統治理論的極端擁護者(the extreme papalists)才認為至上權者(a sovereign)是一切政治權力得以產生的淵源—他們把至上權者是一切政治權力之源泉的觀念轉變成了一種有關教皇權利神授的理論(a theory of papal divineright)。但是,這種思想卻在 16 世紀變成了一種普遍的政治思想。
政治思想和政治實踐方面的上述變化反映了歐洲社會整個基礎性結構的變化。盡管這方面的變化在各地都帶有各自不同的地方色彩,但是這些變化在各地卻又都是一樣的。到15世紀末,多年來不斷展開的經濟變革累積在一起,便導致了對中世紀各種制度的革命性重構。盡管中世紀存在著各種有關世界性教會和世界性帝國的理論,但其各種制度的存在卻是以這樣一個事實為依憑的,即中世紀的社會,就其有效的經濟組織和政治組織而言,幾乎完全是地方性的。這是交通工具不發(fā)達所導致的一個必然后果。幅員遼闊的政治領土是無法治理的,除非采取一種允許各地方單位享有廣泛獨立性的聯邦制。貿易也主要是地方性的,或者說,在一些貿易更具地方性的地區(qū),貿易只限于某些特定的商品,它們經過固定的路線被運至一些壟斷的港口和市場。這樣的貿易可以為生產者行會(producers’ guilds)所控制,而這類行會都是市鎮(zhèn)機構,因為中世紀的貿易組織單位就是城市。在14世紀,無論是貨物的自由運輸還是貨幣的使用,都不是很普遍的。
交通運輸在便利方面所發(fā)生的任何程度的改善,都是同這種由地方繼續(xù)壟斷和控制的貿易完全格格不入的。自由貿易顯然要比固定的商業(yè)路線和壟斷的市場有更大的經濟優(yōu)勢。最大的利潤都落入了“商人冒險家”的口袋,因為他們愿意利用任何市場,他們有資金去做自己的生意,而且他們還愿意經營任何有豐厚回報的商品貿易。由于這樣的商人控制了市場,所以他們也就能夠在越來越大的程度上控制生產,而且行會和城市對他們也無可奈何。就貿易要受到控制、商品質量要標準化或者雇傭條件和價格要得到調節(jié)而言,這些事情只能由比中世紀城市規(guī)模更大的政府來實現。歐洲所有的國王統治都具有這類調節(jié)功能。再者,就這種擴大了的貿易應當得到保護和鼓勵而言,這也成了地方政府的權力完全無法企及的使命。到16世紀,所有的王國政府都有意識地實施了一項開發(fā)國家資源、鼓勵國內外貿易和增強國力的政策。
這些經濟上的變化產生了深遠的社會后果和政治后果。自羅馬帝國以降,歐洲社會中第一次出現了一個既有錢又掌握企業(yè)的人數相當可觀的階級。出于顯而易見的理由,這個階級是貴族的天敵,也是貴族所造成的分裂和失序的天敵。他們的利益倒向了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都屬于“強”政府(strong government)的一邊。因此,國王成了他們天然的政治盟友。就當時的情形而言,他們樂于看到國王的權力得到加強,因為這能夠打破束縛中世紀君主之手腳的種種制約和限制。當時,他們還不能奢望用控制議會的方式來對抗貴族的影響,因而他們樂于使代議制置于君主制的支配之下。當然,他們也樂于看到貴族不再有能力豢養(yǎng)一幫烏七八糟的“食客”,因為這些“食客”會威脅法官和法律官員的安全,并充實強盜的隊伍。從各個角度來看,資產階級都認識到了把軍權和司法權盡可能地集中在國王手中對自己有利?偠灾,有序和有效的統治對于他們來說極可能有著很大的好處。誠然,國王的權力肯定會變得專斷,而且常常還會是壓制性的,但是國王的統治卻要比封建貴族所能實施的任何統治都好得多。
現代專制制度
因此,到16世紀初,君主專制制度(absolute monarchy)便已成為或正在很快成為西歐一種甚為普遍的政體了。中世紀的制度到處都在土崩瓦解,因為君主專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以武力為基礎的鐵血制度。這種制度的破壞性完全被這樣一個事實給掩蓋了,即在事變之后,人們更傾向于贊美由這種制度幫助建立起來的民族君主國(the national monarchies),而不傾向于為它所摧毀的各種中世紀制度唱挽歌。正如民族主義在此后推翻君主專制制度所產生的王朝合法性(dynastic legitimacy)一般,君主專制制度也推翻了中世紀文明在很大程度上賴以為憑的封建立憲制度和自由城市制度。教會本身乃是所有中世紀制度當中最具代表性的制度,它成了這場變革的犧牲品,或者說,教會本身成了它所依賴的各種社會力量的犧牲品。為了給新興的中產階級(middle class)提供財富,軟弱而富有(這二者是寺院在鐵血時代[an age of blood and iron]最為重要的特征)的寺院也遭到了信奉天主教和新教的君主國的侵占,因為新興的中產階級乃是君主專制制度的主要力量。各地教會的主事者都越來越受國王的控制;最后,教會的合法權力也都消失殆盡了。教皇統治權(sacerdotium)作為一種權力已不復存在,因為教會或者成了一種自愿性的社團,或者成了民族政府(national government)的一個合伙者。在基督教思想看來,教會變成這個樣子乃是前所未有的。
正如此前的封建君主立憲制度一般,君主專制制度幾乎在西歐的各個地方都得到了發(fā)展。在西班牙,阿拉貢(Aragon)與卡斯提(Castile)經由斐迪南(Ferdinand)和伊薩貝拉(Isabella)的聯姻而達成的聯合,啟動了君主專制制度的建構,而這使得西班牙在16世紀的大部分時間里成了歐洲列強中最強大的國家。在英國,玫瑰戰(zhàn)爭(theWars of the Roses)的結束和亨利七世(HenryVII of England,1485—1509)的統治則開始了都鐸王朝的專制時期,而都鐸王朝的專制時期還包括了亨利八世(Henry VIII)的整個統治時期和伊麗莎白的大部分統治時期。盡管亨利七世對王位很難說有什么繼承權,因為他的上臺所依憑的乃是他同貴族的聯合,但是他所推行的政策在一般意義上講卻是與當時的時尚相當合拍的。如果他沒有贏得中產階級的支持,那么他是不可能成功的;他不得不用全力去鎮(zhèn)壓那些追隨貴族的無法無天之徒,因為這些人既威脅到了他的王位,也威脅到了中產階級;他建立了秩序,因而促進了貿易;他鼓勵航海冒險;他還用他的王權大大削弱了下議院的力量,因為在下議院里,貴族對選舉的影響仍然很大,以至于沒有安全可言。的確,德國乃是不符合當時潮流的一個明顯的例外,因為在德國,帝國的軟弱既聽任了無政府主義的泛濫,也無法鼓勵民族主義情緒的增長,而在巴伐利亞人劉易斯與教皇的抗爭中,民族主義情緒曾是他的主要支持力量。但是即使在德國,當時盛行的君主專制制度趨勢也沒有受到制止,只不過是被推遲了一段時間而已,因為普魯士和奧地利作為主權國的興起同早些時候在西班牙、英國和法國出現的變化并沒有什么差別。
然而,實際上法國才是國王高度集權之發(fā)展的最為典型的例子。1法蘭西民族統一的萌芽趨勢(我在討論美男子菲利普的章節(jié)中業(yè)已提及了這種趨勢),在百年戰(zhàn)爭期間大都已付之東流了。盡管這一時期爆發(fā)的國內外戰(zhàn)爭有損于君主制,但是這個時期的戰(zhàn)爭對所有其他中世紀曾經危及君主制的制度——社團的、封建的、代議的制度——的打擊卻都是致命的。15世紀下半葉,法國的王權得到了迅速鞏固,而這使得法國成了歐洲最團結、最堅固和最和諧的國家。1439年頒布的法令把全國所有的軍權都集中到了國王手中,而且還通過授權國王征收國稅來供養(yǎng)軍隊的方式而使國王所享有的這項權力具有了實效。這項措施取得了驚人的成效,而這也充分明確地說明了為什么不同的新興民族都愿意支持君主專制制度的原因。在幾年之內,一支訓練有素、裝備精良的國民軍隊便建立了起來,而且還把英國人趕出了法國。15世紀結束之前,勢力強大的封建領主——勃艮第、布利塔尼和昂儒等——都相繼臣服。與此同時,各地領主也永久喪失了控制稅收的權力,因而也就不再能夠用它來左右國王了;此外,國王還很好地制服了法國的教會。從16世紀初期直至法國大革命時代,國王幾乎成了法蘭西民族唯一的代言人。
席卷整個歐洲的如此激烈的變化,當然在政治理論方面也引發(fā)了同樣激烈的變化。在16世紀初,這種變化集中在一位令人難以捉摸,甚至可以說是充滿矛盾的人物即馬基雅維利(Machiavelli)的身上。在他那個時代,沒有任何人能夠像他那樣清楚地洞見到歐洲政治演化的方向,沒有任何人能夠比他更了解那些正在被淘汰的制度的過時性質,也沒有任何人能夠比他更承認赤裸裸的強力(naked force)在這一進程中所具有的作用。然而,在那個年代里,沒有任何人比他更贊賞那種處于萌芽狀態(tài)的民族統一意識了,而上述那種赤裸裸的強力就是以一種隱約的方式以這種統一意識為基礎的。同樣,沒有任何人比他更清楚地意識到因長期習以為常的忠誠和虔誠的削弱而導致的道德腐敗和政治腐敗,然而或許也沒有任何人比他更強烈地懷念一種更為健康的社會生活,亦即他所認為的以古羅馬為典型的那種生活。當然,也沒有任何人一如馬基雅維利那樣了解意大利。盡管他是在新教改革運動的前夕進行寫作的,但是他卻幾乎沒有覺察到宗教將在后兩個世紀的政治生活中所發(fā)揮的作用。當時,不信教的思想在意大利正在重新抬頭,馬基雅維利也受到了這種思想的影響。因此,從他所受到的訓練和他的氣質來看,他是無法把握歐洲政治從中世紀承繼下來的那些憲政理想和道德理想的。雖說馬基雅維利有著清晰且廣闊的政治視域,但是在某種特定的意義上講,他仍然是一個16世紀頭25年的意大利人。如果他是在任何其他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寫作,那么他的政治觀念必定會迥然不同。